|__ 2.2 - 身分證
香港居民身份證(又稱香港智能身份證),分為居民及永久居民兩種。香港居民身份證將是處理一切事物的基本證件,舉凡辦理月租電話號碼(俗稱上台)、出入境、身份證明等。外出請隨身攜帶妥善保管。
2.2.1 - 永久居民
香港官方對獲得永久居民的政策是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之前,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。然而,在香港住滿七年之規定,並不等於一定要在香港逗留整整七年而不能出境,法律只規定,有關人士在該段期間內必須是通常居於香港。儘管有關人士在七年內曾因事而暫時離開香港,但仍可能被繼續視為通常居於香港。詳細可參考入境事務處的說明。
2.2.2 - 遺失
依照香港政府規定,必須在遺失14天內通知入境事務處及申請補領新證。 辦理過程與首次辦理相仿。可以先做網路預約辦理日期,並且填妥表格至出入境管理局辦理。
2.2.3 - 未滿 18
未滿 18 歲強烈建議先不要申辦身分證及MEP(多次出入境簽證)等等,因為在過了 18 歲之後必須換新證,如果不急著離開香港,建議等到生日過了在申辦,一勞永逸。
未滿 18 歲在香港是被視為未成年的,銀行及電信上台等等手續都無法處理,請安心等到滿 18 之後再來跑大地。 (絕對不要相信恆生行員跟你說差幾天可以先辦,他會在催你填完一堆資料之後請示上級回來跟你說無法,氣死你)
如果是八月底生日,但是想在IO之後回台一趟的,第一次入境的時候可以使用台胞證或是港簽,開學前再次入境時再使用學生簽證的單次入境許可證。(因為使用單次入境許可證之後,必須辦完HKID、換領MEP之後才能再出境香港!)
本條創立於2017.06.07,最後更新於2017.06.1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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